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茂名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粤办函〔2016〕4号和茂府办函〔2016〕6号精神,现公布茂名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投诉与咨询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统计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茂名市统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邮编:525000,电话:0668—2911297)。

一、概述

2017年,茂名市统计局在做好自身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指导全市各区、县级市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的权利,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局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机构与人员。根据人事变动,随时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责,具体由政策法规科李旺、蔡文瑞协调办公室梁惠、综合科萧阳、数据处理科傅大荣共同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统计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制订了《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茂名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有关责任制度》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我局统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一是形成统计信息公开规定。制定了统计信息公开流程,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按照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资料审批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完善统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更新制度。我局按市政府的要求分三级目录编制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此基础上每年都加以完善,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布,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及时更新,便于社会公众查阅。2017年还按上级和市政府要求完善“双公示”栏目,公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和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等情况。

(四)提高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水平。一是提升市统计网站服务功能。我局开设并不断充实、完善茂名统计信息网(网址:http://www.czwllb.com),在网站中设有文件通知、统计要闻、统计月报(含历史资料)、统计分析(公报)、资料下载、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统计法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等项目,并在优化原有栏目的基础上,增设统计信息公开栏目(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等),提高网站的个性化服务水平。加强统计网站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提高统计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加强每年《茂名市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按时保质编辑发行每年《统计公报》。全年编辑、出版一期面向全社会的《统计公报》(每年3月在《茂名日报》刊登、并在网上公开)。三是编印《茂名统计月报》手册11期(每月下旬出版),每期发行220册,全年共发行2400多册。2017年编印出版了《统计服务在茂名(四)》。四是利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方式主动公开统计信息。五是积极因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免费提供如在岗职工工资、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法律诉讼使用的统计资料。

(五)注重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每年结合统计执法组成检查组到各地统计部门巡查调研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密切与各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为各地统计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统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全面检查各地统计部门编制本单位统计年鉴、信息公开目录、统计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情况,督促抓好不符合规范资料的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通过市统计局网站、《统计公报》、《茂名统计月报》手册、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方式主动公开统计信息。

(一)市统计局网站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市统计局网站全年发布统计分析信息67条;在新闻媒体发布统计信息29篇;对社会提供各类统计信息1163条。公众可通过市统计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查阅并全文检索市统计局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按规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网站每年分期公开部门财政年度预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情况。

(二)《统计公报》主动公开全年统计信息情况。每年的《统计公报》及时发布全年统计数据信息共十二部分,涵盖社会各行各业的统计数据和社会发展情况。

(三)茂名统计年鉴公开情况。不断增加投入,主动开展了统计年鉴电子化工作,完成1949-2016年《茂名统计年鉴》电子化工作,2000年以来的年鉴在“茂名统计信息网”挂网,免费查阅。2017年《茂名统计年鉴》收录了2016年茂名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量统计数据以及1949-2016年茂名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是一部集统计图表、统计数据、统计分析于一体的综合性工具书,全面反映了茂名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2017版《茂名统计年鉴》继续丰富文化、资源、环境等统计数据,内容更加翔实、版面设计更加规范、印刷质量更加高。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茂名日报》、《茂名晚报》、茂名电台、茂名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共播发由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分析信息29条。市统计局向市政府呈报的多篇分析获得市领导批示,这既有对我局工作的肯定,又有明确工作要求。

(五)利用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局务和依法行政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开支,领导动态、人事工作、行政审批、支部工作及活动等等。另外,市政府也不定时在市府门前的公开栏上公开我市年度或季度的经济运行情况。按要求在单位办公场所增加了“双公示”栏目,公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和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情况。

(六)以便民为宗旨,积极收集年度全省统计规范性文件上网,方便公众了解统计工作的新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申请公开的事项。全年受理社会公众来人来电进行统计信息咨询632宗,主要涉及往年统计数据的情况,已依法答复。全年通过微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数达331条。

统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2017年市统计局没有产生依申请提供统计信息支出费用和收费。

四、投诉与咨询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投诉统计工作和人员违规的相关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关于统计执法过程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在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推进政府重大政策规范解读, 加强对全市统计网站的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们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统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的要求,完善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制度,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和考核,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进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加强市统计局网站建设,并督促各区、县级市统计机构加强网站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制度,加强网络问政平台的监控和回复,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统计信息公开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开展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各区、县级市统计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存在问题,推动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按要求公布《茂名市行政效能投诉方式》,向公众开放了电话投诉方式、网络投诉方式和短信投诉方式,方便公众对公开信息的问题反馈。完善失信企业公示机制。

(五)落实公开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列入分工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指导,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统计是事后资料收集汇总工作,相应地统计资料的产生也要经过统计资料收集、上报、审查、确认等阶段,所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延后性。统计信息的公开也就要顺延一定时间才能公开。普通数据延后1-2个月,重要数据延后3-5个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3月13日